普宁市第二中学升级办公电脑硬件所需材料采购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普宁市第二中学升级办公电脑硬件所需材料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NZF621GD

项目名称:普宁市第二中学升级办公电脑硬件所需材料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2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2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合同履行期限
1普宁市第二中学升级办公电脑硬件所需材料采购1批178250.00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2、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所投采购内容须符合国家及   行业有关性能技术指标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6日  至 2024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审查后退回):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若有授权时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例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若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时,须同时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及所属法人单位取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有效凭证副本,《项目投标授权书》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磋商地点:普宁市正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4、若已购买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5、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普宁市正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pnzfzx.com/)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宁市第二中学     

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普宁大道南50米         

联系方式:詹老师 0663-2686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宁市正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宁市流沙广达北路与赵华路交汇处华丽家园B幢东梯201号            

联系方式:詹玉 0663-2787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玉

电 话:  0663-2787289

普宁市正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